劳动争议的分类是怎样的
2023-12-14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履行。除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以外,当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导致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以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1、甲方为用人单位,合同中必须明确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和单位的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必须与所盖章的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合同中必须完整填写乙方的个人信息。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按照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填写。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对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在工作地点一栏中,必须清楚填写具体的工作岗位,以填补第三条中的空白处。
5、在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一栏中,必须填写清楚相关信息,以填补第一条中的空白处。
6、其他相关的条款。
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离职并发生补偿金争议,但双方都没有能够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合同未能续签的原因。在司法实践中,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对此负有举证责任。用人单位应在合同期满前的30天内通知劳动者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提供合法通知或未能证明通知的发送,劳动者可以主张合同应被视为续签,并要求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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