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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
当大家交流拆迁中无证房怎么样维权,我们或许都熟悉,有人问拆迁无证房屋如何赔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朋友们一起来了解吧。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所有权的补偿,根据相关规定,不是房屋产权人就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并不是没有房产证就不能证明自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房产证的原因有很多,不同情况需要分开说明。1、没有房产证的老房子,(1)如果是农村中的老房子,因为农民都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所以没有产权证时只要集体组织能够提供相应的证明,证明这个房子是你的,在拆迁时也能够得到拆迁补偿款。(2)而在城市中,如果房子没有产权,那么只能找卖给你房子的人或持有产权证的人,双方协商房产过户到你名下,以补正自己没有房屋产权,否则将不能拿到拆迁补偿款。
2、违章建筑,违章建筑因为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才不能通过政府审批拿到房产证,法律不保护这种房屋产权。因此在拆迁时,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拆迁补偿款,但这不意味着当事人得不到任何补偿,拆迁人可以得到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若房屋被强拆时,建筑内的财产被损坏,也能获得相应的赔偿。
3、未过户的房屋,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被拆迁的房屋也是可以买卖的,但如果卖方没有将房屋过户给买方,那么房屋的产权人依然是卖方,房屋拆迁时买方将不能获得拆迁补偿费。遇到这种情况,买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同卖方一起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主张解除合同,这时卖方应该成为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赔偿金。
4、产权存在争议的房屋,如果房屋产权不明晰,当事人之间还有争议,一方在房屋登记机关提出了异议登记,房产持有人可以提起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房产的权属。即使房产证持有人已经获得了拆迁补偿款,也可以要求放还。
如果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又没有房屋产权证的话,还是可以获得适当的补偿的,一般是参照建筑成本进行补偿,可能就比合法有效的房子补偿的少得多。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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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一般指的是房地产权证上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无房地产权证的,以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实际建筑面积小于相关批准文件所记载的建筑面积的,以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最后还可以由具有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部门进行测绘确定,以及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协商确定。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被拆迁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不能得到补偿。
但是如果该房屋使用人只有这一套房屋用于居住,一般为保障其基本居住需要,拆迁人应为其安排住处或将建好后的安置房供原使用人继续租住,但是使用人要支付相应租金。实践中也有拆迁人愿意对使用人进行补偿的,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任何法律法规也不会干涉。但是如果拆迁人不愿意,你的主张和要求也没有法律上的支持依据,因为你毕竟不是合法的被拆迁人,不具备拆迁补偿安置的主体资格。
对未确权的房屋,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以及临时建筑使用期限届满未拆除的为违法建筑。对违法建筑肯定是不予补偿的。之前的无证房屋如何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充分考虑历史情况,再根据地区的人民政府规定处理。所以各地情况不完全相同。
无证房屋在征地拆迁中能否获赔偿,需要先进行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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