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兔速递全国有多少网点
2023-10-18
当大家交流全国失信执行信息公开网,我们或许都熟悉,有人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朋友们一起来了解吧。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向公众公开,在该平台可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用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以法发〔2013〕13号文件印发了《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推进审判流程信息全面公开、裁判文书信息全面公开、执行信息全面公开。
扩展资料:
2013年10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正式施行。依照该规定,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六种情形之一的,各级人民法院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信用惩戒。
该规定实施后,各级人民法院开始依职权作出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2013年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名称来查询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首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后,输入被执行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全国法院被执行人又被称为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一旦被列入这类名单,那么在很多地方都会受到消费、出行等的限制。
可以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
一、失信执行对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二、对应措施
可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的行为:
一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
二是实施其他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
三是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三、强制执行
1、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2、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3、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股票等财产;
4、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
5、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财产;
6、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土地、房产等不动产;
7、强制被申请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
8、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支付迟延履行金;
9、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第十条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失信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
期限为2年,可以延迟1-3年。
1.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是最高人民法院建设的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之一,公布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用于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在该网站上,可查询到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限制消费人员信息、被执行人信息等。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和组织,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将受到信用惩戒。
3.除了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还可以查询对方“案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修正)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未成年人的,人民法院不得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第五条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等内容。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全国失信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网」相关文章
2023-10-18
2023-10-11
2023-10-10
2023-10-09
2023-06-05
2023-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