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秦朝法律中竟有一条奖励见义勇为者
2024-11-07
五十年代前期,在一片美化、歌颂太平军的时尚中,有的论文竟说:“太平天国妇女的解放是人类史上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为了论证这一观点;不惜采取非学术的办法,给古人扣政治帽子。将清代记述太平军对待妇女之暴虐者,称为“站在满清反动统治立场的地主阶级分子”,或干脆称为“反革命分子”。看来,不但是要以此抹煞他们记述的史料,也要使当代学人望而却步。
几十年过去了,当年印象还恍如昨日。而且,后来的“太平天国”论著,似乎很少有专文专章谈论妇女问题;因作此文,简约说说太平军造反时妇女的境况。我想,这是一个不应当被遗忘更不应当被浪漫化的世界。
太平军造反之初,为断绝参加者的后路,财产充公,房屋烧掉,全家参加,自然连同母妻姐妹女儿。于是,男人就都无后顾之忧,个个成了过河卒子; 女人也参加,既可增加兵员,扩大声势,又可作为人质;家人之间形成连环保,男人出问题找你家女人算账,妇人出问题找你家男人算账;人们的前途,就只能是胜 利或者战死。当时就有人看出这一点,认为“计谋。甚深”。
男女都参加造反军,如无得力措施,不但有许多婆婆妈妈的事,两性关系也是个难题。然而,洪秀全等首领早就想好了一套办法。在宣传的基础上严 格实行男女隔离。他所作的《原道救世歌》说:“第一不正淫为首,人变为娇天最嗔。”《天条诗》说得更详细具体:“第七天条:不好奸邪淫乱……男有男行,女 有女行,不得混杂。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所谓“淫”、“淫乱”、“奸淫”,是指一般的男女肉体关系,主要是针对夫妻间通常的做爱。所 以,在《禁律》中就规定:“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如果夫妻之外,男女爱悦而性交,斩首更是不在话下。当然,主要还是靠男女隔离的办法,也就是“ 男有男行,女有女行”,将男女完全分开,釜底抽薪,最大限度减少“犯天条”的可能。不但夫妻之间不能有“奸淫”一性生活,即使是丈夫探看妻子,儿子探望母 亲,也“只宜在门首问答,相隔数武(步)之地,声音务要响亮”。
如果说,在战争中,在军队里,男女分开、夫妻隔离是不得已的办法,有其合理和必要的成分,那么占领南京以后,应该结束了吧。实际上,洪秀全 等人也曾许诺老部下,到定都以后就准许夫妻、家人团聚。可是,1853年3月定都南京了,不但军中仍然男女分开,而且将整个南京变成大军营,原来南京的男 女居民,也统统实行军事化;分别编人男营、女营。未几,女营改称女馆,仍按军事化编制,集中居住,由洪秀全的亲信蒙得恩统管。下面的官员每日三次,向蒙得 恩汇报并听取命令。少数有技艺的、美貌的女性,分配到锦绣营,去做袍服、被帐、王府的装饰,自然属于美差。没有技艺的,不但要从事运粮、背煤、割麦、割 稻、伐木、砍竹,还要被抽调去筑营垒、挖沟壕、参与建造天王府和东王府,又要守卡、巡更,甚至到城外去冲击清军。简单说来,由于城里女人比男人多,通常只 由青壮男人干的沉重艰辛的劳作,大多由女人承担了。有时,不但要做后勤和警备,还要直接参与冲击城外的清兵。当然,这些全都是在男人指挥下进行的。广西山 区农村妇女,本来多数是天足,并不是太平军“革命”的结果,到南京后,当地原来裹小足的,一律限令放开。这当然是—种生理上的解放。但强迫命令则是心理上 的伤害。尤其值得注意的;这种强迫命令的目的,是为了加重对女人的奴役,让她们去从事男人才能承受的苦力。如果谁在超负荷的服役中胆敢发牢骚,那就被说是 “变妖”了,监督。的小头目听见或有人举报,就会立即被斩首;像踩死一只蚂蚁那样平常。在天王府里当差的妇女,也不见得比外边好多少。平时,就经常要在洪秀全直接监督下从事沉重的劳役。即使下雨或冬日霜雪共寒,也仍然要赤脚凿地挖塘,不准休息。稍不如意,就被毒打一顿。被认为犯罪,就拉出去杀掉。弄得连杨秀清都很不以为然。
太平军攻占南京之前,有少数女性还出头露面,在军中较为活跃。但在洪秀全心目中,女性不过是从屑于男人的低级人种或两脚工具。连被他认作干妹 的洪宣娇,都只是作为造反需要的工具和诱饵。洪宜娇原是“绳伎”——走绳子卖艺的女人,长得好看,走江湖见过世面。洪秀全觉得对:他造反很有用,就让她改 为同姓,认为干妹。一则让她嫁绐萧朝贵,搞“政治婚姻”,给萧朝贵这个勇悍不驯的烈马套上络头。二则用来号召;蒙骗妇女参加造反。三则用来出面指挥、管束 被蒙骗、裹胁而参加造反的女兵、女将。果然都很起作用。到了南京,在给她当过唯一的一次女科考试主持之后,便按照“男理外事,女理内事”的方针,让她作为 西王娘关在府里,女营和女馆也用男人去统辖。连她到天王府也有很多严厉限制,并且绝对不准任何妻妾同她谈话,否则便是“藏奸瞒天罪难饶”。像洪宜娇这样多 少有点人身自由的妇女, 在南京城里是极个别的例外。天地会参加太平军的女将苏三娘,在攻占南京时带—批亲随女兵在街上风光了一番,被当时及后来的人写了又写,但此时妇女在太平军 中已经落令,她只能带着老部下去打镇江(一说扬州),给时人留下“八百女兵都赤脚”的谈资,从此销声匿迹——或者战死,或者退出军政舞台。太平军初起,曾 有“男学冯云山,女学胡九妹”、的口号。这个被树为榜样的胡九妹,年过五十,随JL子造反,曾任女军帅。
到南京后任东殿女丞相。要知道,这女丞相同男人当 丞相根本不能相提并论,不过是领头羊罢了。所以,再也投有什么作为和音息。历来被各种人大做文章的傅善祥,”因女子考试获第一名,被杨秀清任命为东王府内 簿书,专司代杨批答文书;—同时又成为杨的情妇‘凭着她的特殊身份,对杨掌权处事自然有影响,也卷入高层的权力斗争。这其实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历代都有得 宠的嫔妃;勾结大臣,干预朝政。杨秀清是实际上掌权者,傅善祥可视为并肩王宠妃,她的干政不过是历史故事的重演,不能说是太平军特有的“妇女解放”。比起 北京皇宫里那位不久之后成为慈禧太后的叶赫那拉氏,傅善祥的在权力中心起过的一些作用,实在算不了什么。除了傅善祥,就不再知道有其他女性担任过什么重要 职务,也不再有女子考试之事。这场被反复渲染的女子考试,实际上只不过是为杨秀清找女秘书而已。至于在嘉定、上海活动的女将周秀英,只因她所属的小刀会名 义上依附太平军而已,实际上完全没有关系。所谓“最先进的妇女解放运动”,可以做文章的大约就这么些。
定都南京之后,洪秀全一直不让夫妻团聚,甚至高干也不行。冬宫又正丞相陈宗扬,夫妻同宿,两人一同被斩首。镇国侯、秋官正丞相卢贤拔,与其妻团聚两天,被人揭发;因杨秀清力保他,才从宽发落,革爵治罪。没有官邸、没有私房的官员和军民连“犯天条” 的可能也没有。被剥夺了做妻子、做母亲、做女儿、做姐妹权利的妇女, 人性被彻底囚禁, 还有什么人权可言?
不得“ 奸淫” , 并不是对所有的人。诸王就可以例外。尤其是洪秀全本人, 尽可纵欲。还没有公开造反, 就有妻妾十余人。打进南京之前, 已经有妻妾三十六人(他自己一律称之为妻)。到南京以后,蒙得恩注意为他选美, 每逢他生日就送上美女六人。不止从南京选, 还从江苏其他占领区先选拔年轻美女到南京备作候选者。所以, 外国人到过南京的, 都觉得南京美女多。到1864年, 他儿子洪天贵福被俘后在供词中说,洪秀全共有八十八个妻妾(一说有一百零八个)。有些学者, 极力说洪秀全生活如何严肃, 如何“ 力戒奸淫’ 。每读书至此,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其实, 在洪秀全看来, 众多妻妾以供尽情纵欲, 是他做天王应有的一项重要享受。那么多的妻妾, 只做他尽情发泄性欲的驯服工具。所以, 她们没有级称, 不用名字,而是数字化地依次编个号码, 比如第三十妻、第八十一妻。这可能是中外后宫史无前例的“革命”创举。如同有的极权国家监狱里的犯人, 只是这些妻妾有吃有穿罢了。他对这些女人, 比历代帝王之于嫔妃, 要严酷得不可比拟。他一生气, 可以不管小老婆怀孕, 将她踢打得流产。不但妻妾越来越多, 宫女也很多, 一种比较可信的说法是总共一千余人。这些宫女, 在他心目中,更是等而下之。除了服侍他和他的妻妾之外, 在他心目中也是发泄性欲的备用工具。有一些人待了十年, 竟没有福气看到他老人家一眼。
反人性的夫妻隔离, 弄得人心涣散。陈宗扬、卢贤拔“ 犯天条” 受惩办之后, 有的大官借到外地出差之便而潜逃, 引起洪秀全的注意。洪秀全的亲信、主管女馆的蒙得恩也“犯天条” , 使他不得不考虑停止夫妻隔离。粮食统一供应的困难, 促使他下这个决心。先是在1854年12月开始松动, 让蒙得恩等几个高官在女营选美女多人为妻妾。继而在1855年春全面放开, 准许夫妻同住、青年男女婚配。但有两条原则。一是“大员妻不止, 无职之人只娶一妻”,就是官员可以有很多妻妾, 不做官的只许一个妻子, 在婚姻问题上全面实行官民差别和多妻制。二是,婚姻由男女“媒官”主持分配, 十五至五十岁均在分配范围内。这种“媒官” 的乱点鸳鸯谱, 造成许多崎形配偶, 比起“父母之命, 媒灼之言”倒退了不知多少, 但比起绝对禁止婚配却已经是一个进步——洪、杨为了稳住军事统治而做的让步, 导致濒临灭绝的人权走向复苏的进步。
但是, 这并不意味着全面废止男女隔离的方针,在新占领区仍然实行。而且,即使准许婚娶的南京, 仍然要“妈别崽、姊别弟、哥别妹、嫂别叔、哥别婶、爹别媳、孙别婆、男别女”。就连幼天王洪天贵福, 九岁之后, 就不准与母亲姐妹见面。其他军民, 可想而知。从女性来说, 也还是剥夺了她们做女儿、做姐妹、做嫂嫂、做儿媳的基本人权。在亲属关系中女人也只能处于最卑徽、最被动、动辄得咎的地位。早在1851年他登基之年起, 连续三年“旨准镌刻颁行”的《幼学诗》, 在“子道”中写着“子道刑于妻……妇言终莫听” , 也就是说, 妻子的话一概听不得, 如果妻子与父母有矛盾那就要给妻子以刑罚。“妻道” 里又写道“ 妻道在三从, 无违尔夫主,牝鸡若司晨, 自求家道苦”。 强调女人必须顺从男人, 妻子必须顺从丈夫,否则就要给家庭闯祸。“女道”还写道“女道总宜贞, 男人近不应。幽闲端位内, 从此兆祥祯。” 叫姑娘不能同男人接近, 像棵草一样悄悄地活着, 让男人来安排你的一生。这么一些教条, 在夫妻隔离解禁之后, 成为对待妇女的指导思想。
1857年, 他觉得还应该有比《幼学诗》更具体、更周密的规定。于是,在《天父诗》中, 除了重申君权、夫权、男权, 比如“生杀由天子” , “只有媳错无爷错, 只有婶错无哥错” 外,对宫中所有妇女, 包括妻妾与宫女,还订了一个“十该打” 的条规:“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眼左望右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不知古今有哪个酋长、奴隶主、邪教主如此对待妇女?在这种条规管束下的妇女, 过得哪是人的生活?所以, 每逢诸王选美的时候, 都搞得全城骚然。先是下令所有妇女集中听“讲道理”,“一个不至, 全家斩首”。被选中的人,“碰死者有之, 卧地不行甘为宰割者有之, 鞭仆胁行痛哭者有之”。这种场面, 使人想起被拉进屠坊的猪羊。
1861年, 有个英国军官, 由洋牧师、太平军洋务丞相罗孝全安排, 在南京作短期考察,就听说:不久前, “有两妇人私相诽谤政府, 而自叹现在生活之痛苦远不及从前之自由安乐。讵料偶语被人听闻, 一经报告, 两妇立即被斩首” 。这两个妇女, 如果是清政府官员家属, 是不会等到太平军占领南京多年之后, 才因偶语而被杀的。作为两个普通妇女, 在清政府统治下, 不可能有什么人间天堂。只是一经与太平军的统治比较, 就觉得那是相当“ 自由安乐” 了。一般妇女能在心里比较, 可见洪秀全的愚民政策并非万应灵药。明知说出来危险, 还是禁不住说了, 可见镇压也还不能实现舆论一律。这两个妇女和其他许多无头尸体, 倒是用生命来证明“地上天堂”中的妇女“解放”是怎么回事。
野史笔记中还有不少关于妇女的记录。最多是记述被奴役、被蹂躏妇女的命运, 以及她们各式各样的抗争。由于独特的时代背景, 空前残酷的迫害, 不少人物、事件,比以前的小说、戏曲, 更为曲折、丰富、扣人心弦。她们的勇烈, 反映了人性与兽性、传统道德与洪氏教条的对立。关于洪宣娇、傅善祥二人与杨秀清的三角关系的记述也相当多。洪宜娇与杨秀清有不正常关系, 傅善祥是杨秀清的秘书兼情妇, 这在当时是公开的秘密。这样就会有许多小道消息、民间传说。争风吃醋、勾心斗角、性格冲突常常扭结一起。尽管有尖锐的矛盾乃至水火不相容, 但她们都是被利用、被玩弄、被损害者。最后, 傅善祥在内讧中被杀, 洪宣娇在内江后由于强烈的幻灭感而离开西王府, 彻底销声匿迹, 不知所终。这样一些记载, 自然会有一些细节、情节来自写作者的想象、推理, 还难免有某些欠确切乃至失实的传闻, 但从总体上看来, 是和这个时代的基本面目、本质真实和人物各自的性格逻辑一致或者吻合的。比起将历史“颠倒”为能事的历史论著和“历史正剧”, 野史笔记应当受到充分重视。它们不仅提供了不少可信、可参考的史料, 而且让人看到所谓正说中的惊人的异化。
“天堂”中妇女的遭遇, 比以前的封建压迫不知要惨多少倍, 比监狱里的囚徒也要受更多的强制与磨难。这是洪秀全反人性、反人类本质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在妇女普遍地觉得活着比死还苦还难的年代, 历史展示了暴君加邪教主在罪恶的路上走得多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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