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秦朝法律中竟有一条奖励见义勇为者
2024-11-07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代科举特点:科目繁多重诗词歌赋
唐代科举的一个非常显著特征就是进士科的崛起,并成为了士子出身人仕的首要途径。进士科考试在唐代趋向于以诗赋为主,不仅如此,应进士科者将自己的文学创作择优编成文卷,投献给当时达官贵人或文坛名人求得他们赏识推荐,以提高知名度和及第机会,这种习尚称为行卷。
宋代科举特点:轻视诗词重视实际能力
殿试策论因时间限制等原因,多数情况下文采一般。但它作为文学体裁,其中也不乏佳作。由于宋代文官政治的实行,大批文人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他们不仅在政治上有发言权,在文坛上也是左右风气的领袖人物。因此,宋代文人多为官僚、学者、文士的复合型人才,其知识结构远比汉唐广博宏大。
明清科举特点:八股取士重文章格式
明清科举考试,皆以八股文为主要内容。八股文的字数每多变化,明《四书》的题目规定要写二百字以上,《五经》的题目规定要写三百字以上。应试者为求胜出,往往愈写愈多,到了清康熙四十三年,始规定每篇八股文不能超过七百字,以后即奉为定则。仅就八股文的形式而言,其内容也自有一定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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