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代购违法要满足什么条件?
经济发展带动了海外商品代购的产业链条。如今海外代购、海淘已经十分常见了,但违反规定、数量和种类不符合要求的海外代购、进出口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商家和消费者本身要按照程序办理申报手续。尽量保留销售凭证用以维权,特别是用于奢侈品的维权。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外代购需符合相关规定。
1、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2、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3、电子商务企业在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在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及提交许可证件。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海关按规定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风险布控和查验。海关实施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个人、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按照现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等有关规定提供便利,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应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配合海关查验。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主动报告海关。
二、相关解读
不超过一定限度,代购是合法的。“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
当然,存侥幸心理,超过以上法律政策规定,为了逃税而代购是违法的。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按超额缴税了,但只要转手牟利,也涉嫌违法。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
除了直接代购人,转售、购买代购品同样违法。不管是谁,只要主观上明知是“代购品”而购买的,都涉嫌违法。
《海关法》中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应追究法律责任,由于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于是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而《刑法》中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走私罪。
海外代购违法要满足什么条件?经济发展带动了海外商品代购的产业链条。如今海外代购、海淘已经十分常见了,但违反规定、数量和种类不符合要求的海外代购、进出口行为仍然是违法的。商家和消费者本身要按照程序办理申报手续。尽量保留销售凭证用以维权,特别是用于奢侈品的维权。下面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外代购需符合相关规定。
1、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物流企业等,应按照规定通过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适时向电子商务通关管理平台传送交易、支付、仓储和物流等数据。
2、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3、电子商务企业在以《货物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在汇总形成《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向海关申报时,无需再次办理相关征免税手续及提交许可证件。个人在以《物品清单》方式办理申报手续时,应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4、海关按规定对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进行风险布控和查验。海关实施查验时,电子商务企业、个人、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应按照现行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等有关规定提供便利,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应到场或委托他人到场配合海关查验。电子商务企业、物流企业、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发现涉嫌违规或走私行为的,应主动报告海关。
二、相关解读
不超过一定限度,代购是合法的。“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一种是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另一种是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
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
当然,存侥幸心理,超过以上法律政策规定,为了逃税而代购是违法的。但更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按超额缴税了,但只要转手牟利,也涉嫌违法。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50元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
除了直接代购人,转售、购买代购品同样违法。不管是谁,只要主观上明知是“代购品”而购买的,都涉嫌违法。
《海关法》中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的也应追究法律责任,由于很多代购行为涉嫌“走私”,于是买代购品的人也是涉嫌参与“走私”的;而《刑法》中规定,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将构成走私罪。
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买家凭借你出具的商检单可以了解到货物的品质是否与其需求的一致。有时会列为议付单据之一。商检并无具体规定时间,需要看商品种类、数量、票据是否齐全等,一般是1-2个工作日,据第十二条规定:本法规定必须经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接受对进口商品的检验。商检机构应当在国家商检部门统一规定的期限内检验完毕,并出具检验证单。
报关工作的全部程序分为申报、查验、放行三个阶段。出口货物的报关时限限为装货的24小时以前。不需要征税费、查验的货物,自接受申报起1日内办结通关手续。
海关只是负责收关税而已,还有就是查走私的作用,一般进口先要过海关,过了海关才需要商检,这里的商检部门全称叫“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俗称“商检”。现在你的货、过了海关,但是被商检卡住了,那肯定是你的商检资料不齐全。
办理进出口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属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须办出口商品检验证书。
目前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四个环节:
○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
○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
○检验: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认真研究申报的检验项目,确定检验内容。并仔细审核合同(信用证)对品质、规格、包装的规定,弄清检验的依据,确定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方法有抽样检验,仪器分析检验;物理检验;感官检验;微生物检验等)
○签发证书:在出口方面,凡列入〖种类表〗内的出口商品,经商检机构检验合格后,签发放行单(或在“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以代替放行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及其代理人(以下统称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即将进出口的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